欢迎光临南京律师网!
网站首页
诉讼指南
典型案例
法律法规
在线委托
法律咨询
法律咨询
问:公司停产期间放假,放假期间要求员工不定时的参加公司培训,在此参加培训的员工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算吗?如果公司停产时间不确定,工资可以怎么算,停产期间,公司让员工过来培训,不来培训的可以辞退吗?
许国喜律师
停产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正常上班发工资,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不低于最低工资80%发生活费。
回复时间:2021年6月3日
共
1
条
1
≡友情链接≡
·
南京合同法律师
·
南京债务纠纷律师
·
南京房产律师
·
南京刑事辩护律师
·
南京劳动工伤律师
·
南京公司法律师
·
南京交通事故律师
·
南京建设工程律师
·
南京知识产权律师
版权所有
南京许国喜律师网
苏ICP备14052444号-1
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11-12层 北京市盈科(南京)律师事务所
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5口出向东南约1公里、地铁10号线中胜站2C口出向东北约1公里
电脑版
移动版
微信扫一扫访问移动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