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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我是南京市户口,2011年5月10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XX承包的土地地,其中山林221亩、荒地地18亩、农田17.6亩。现在村里将我诉讼至法院,要我之前的合同无效,从新签定为20年而且是从原合同签定之日算。

许国喜律师
要看合同具体内容是否有无效情形,可来所详谈。

回复时间:2020年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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